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四单位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067号颁布时间:2000-04-04
2000年4月4日 京国税[2000]06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等四单位《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
知》(银发[2000]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
98]133号)文件规定标准,做好今年出口退税企业的分类管理工作。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2000年2月17日 银发[20
00]5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