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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四单位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067号颁布时间:2000-04-04

     2000年4月4日 京国税[2000]06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等四单位《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 知》(银发[2000]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 98]133号)文件规定标准,做好今年出口退税企业的分类管理工作。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2000年2月17日 银发[20 00]5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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