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9]203号颁布时间:1999-12-24

     1999年12月24日 京国税[1999]20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1999]2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法》中所列的各种单书由市局统一印制并对各区县局发放。   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证戳记由各区县局根据本《管理办法》规定的 戳记内容自行刻制,式样也不再统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199 9年12月1日 国税发[1999]221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