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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云南省2003年专项农产品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财税[2003]194号颁布时间:2003-08-29

     2003年8月29日 财税[2003]194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现下达云南省2003年专项农产品免税进口计划(详见附件), 该计划的有效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其中大米、玉米、 食糖进口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天然橡胶进口按照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对以上实行配额管理的进口商品凭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天然橡胶进口配额证(A类)》及云南省有 关部门发放的罂粟替代种植“批准证”办理免税手续,其他商品仍按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云南省边境贸易发展中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0]63号)中的有关要求办理进口免税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2003年专项农产品免税进口计划   进口商品   进口数量    备 注          天然橡胶   4000吨    进口配额管理商品     大米     1000吨    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商品   玉米     600吨    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商品   糖      3000吨    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商品   豆类     1200吨                龙眼干    3750吨                咖啡     80吨                 干辣椒     120吨                甘蔗     14万吨                 魔芋干片   300吨                水麻皮     300吨                茶叶     133吨                鲜蜜桔    100吨                荔枝      200吨                芒果      100吨                砂仁      30吨                 紫胶      50吨               凤茅油(粗油)  5.4吨             香茅油(粗油)   10吨                 芝麻     250吨              黄麻     2000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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