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函[2001]15号颁布时间:2001-03-09

     2001年3月9日 国办函[2001]15号 中国人民银行: 你行《关于增补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请示》(银发[2001]43号)收悉。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就调整货 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同意增加国家统计局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任命国家统计局局长朱之鑫为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