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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抽查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的通知

清办[2001]1号颁布时间:2001-03-01

     2001年3月1日 清办[2001]1号 司法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 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 公室和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 文件的执行情况,掌握不同行业脱钩改制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定于2001年3月至4月在 全国范围内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便于协调,统筹安排,清整办成立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 组织抽查工作。 组 长:李 勇 副 组 长:吴 浩 王维伟 组员单位:司法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税务 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理整顿 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工作的范围是: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资产评估师 行业、注册税务师行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房地产估价师行业、土地估价师行业、 价格鉴证行业、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行业、律师行业、基层 法律服务行业、商标代理及专利代理行业。 三、抽查内容 (一)各行业脱钩改制的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 (二)各类执业机构脱钩改制完成情况(详见附表2); (三)从事社会中介业务的价格鉴证机构脱钩改制情况。 四、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抽查工作由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 织实施,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 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开展抽查工作。按照“三个时段、各有侧重;东中西部、 三个层面” 的工作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抽查工作。 (一)三个时段、各有侧重 1.三月上、中旬:重点对乡镇企业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机构进行检查; 2.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重点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商标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 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检查; 3.四月中、下旬:重点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检 查。 (二)东中西部、三个层面 每一时段,在东部、中部、西部各选择1-2个省份,随机在省会城市、2个地 (市)、4个县(市)三个层面选出抽查行业的各1个机构进行检查。 五、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抽查时段的安排,选派三名同志分别参加各抽查小 组,在规定的时段参加抽查工作; (二)抽查小组到达抽查地后,当地清整办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报情 况,共同确定抽查机构; (三)一个省份的抽查工作结束后,抽查小组向当地清整办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通报抽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一个时段的抽查工作结束后,抽查小组向抽查领导小组提交抽查报告,由 国务院清整办统一汇总写出抽查工作报告。 附表1: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汇总表 附表2:——行业脱钩改制情况检查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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