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包装?
颁布时间:1999-10-12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2/99信息】 在货物运输中,对货物进行包装是很重
要的,我们知道,货物的运输实际上就是货物在两地之间的位移,其一般都要经
过长时间的移动,而移动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地形、气候以及运输工具本身的
影响,而这种影响在可能对货物的安全构成威胁,所以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就涉
及到运输过程中运输货物的安全。例如对于易腐烂变质的货物,如不对其进行包
装,就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就腐烂变质了。当然并不是说,任何货物的运输都必
须进行包装,货物是否需要包装要根据货物本身的特性、运输路程的情况以及所
使用的运输工具来决定。例如运输的货物是硬货,并且运输的路程很短,不包装
对货物的安全不构成任何问题,此时不包装也是可以的。
对于托运人应当依据什么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合同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该
规定确立了以下几个原则:
1.运输合同也是民事合同,所以当事人对货物的包装标准可以进行约定,
但是当事人对包装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对包装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在当事人对包
装约定的标准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
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托运人与承运人对包装的方式并没有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得
不清楚,此时当事人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包装;如果不能
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交易习惯或者合同的有关条款能确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
照交易习惯或者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3.如果依照前一条还不能确定包装方式的,就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该条中的足以保护标的
物的包装方式,在运输合同中是指托运人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方式、运
输距离、气候条件及运输工具的装载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
货物安全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