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土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人发[1999]127号颁布时间:1999-11-01
1999年11月1日 人发[1999]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科技干部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
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集团及总公司,中国人民解
放军总政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推动博士后
研究工作深入发展,促进博土后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
次科技和管理人才、增强企业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
转化,决定在目前企业博士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企业博士
后工作。现将《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
企业博士后工作经过几年试点,在为企业培养高层次急需科技和管理人才,加速
产、学、研结合方面,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为推动博士后研究制度深入发展,加大博士后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适应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和对高层次科技与管理人才的需要,现就积极
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博士后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博士后工作是博土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逐渐成
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站和企业技术创新的一种重要手段,大力
开展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逐渐成为培养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的重要措施,
企业博士后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类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欢迎和支持,得到各级
政府的重视和关注。实践证明企业博士后工作是我国博士后制度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要充分认识企业博士后工作在科研、教学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我国科学
技术水平,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加强联系,进
行人才信息交流,在人才培养和科技攻关上形成合力。积极深入地开展企业博士后工
作可以密切企业与设站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协作,逐步形成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良好
合作机制,加快产、学、研结合的步伐。
要充分认识企业博士后工作在提高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研成果
转化方面的重要作用。科研与生产脱节,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是长期困扰我国经济与
科技发展的重要问题,企业博士后工作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渠道。企业通过建
立博土后科研工作站,密切生产与科研的关系,既有利于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能
力的提高,也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
要充分认识企业博士后工作在培养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企业
通过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土后研究人员,能够为企业的科研开发和经营管
理引进高层次人才开辟新的渠道。同时,通过博士后的研究工作,还可以为企业带出
一支高水平的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和造就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所需要的新
型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
二、坚持正确方向,明确工作重点
企业博土后工作要把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培养高层
次、复合型科技和管理人才作为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发展方向。要在对国民经济发展起
重要作用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优先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为产业
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提供人才服务。同时,要积极利用企业博士后工作为高科技
农业示范基地和高技术农业企业服务,为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发展服务。
要在保证博土后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每年优先选择60家左右建有国家认定的技术
中心、具有较好研究开发条件的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逐
步使其成为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措施。
三、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开展企业博土后工作,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两方面的积极性。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都有自己的优势,在合作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过程中,既
要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开发经费充足、研究课题与生产经营实际结合紧密、易于出成果、
出效益的优势,又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具有高水平的教学、科研人才和先
进的科学实验设备,科研资料齐全,信息灵敏的优势。要积极促进双方密切合作,使
之相互渗透和融合,在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科技进步上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应主动联系,
互相沟通,建立长期或短期的合作关系,双方应以高水平的研究项目为合作基础,发
挥优势,分工合作,共同做好企业博士后工作。
四、探索发展模式,完善运作机制
企业博土后工作要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逐渐走向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不断拓宽企业博土后工作的领域。在建立、完善企业博
土后科研工作站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地区,依
托当地高科技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集中设立综合服务性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沟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当地企业在技术开发进步方面的相互联系,成为当地企业
发展的“智囊团”和提高企业科技含量的服务站。
要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有利于出人才、出成果出发,积极探索企业博
士后工作的各种具体办法措施。要引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开展成
果转化、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积极支持各具特色的创业基地,使其成为博士
后研究人员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器”。
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博士后工作的运作机制,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合理
调整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博土后研究人员三方面的利益关系。要按照国家知
识产权法和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企业博士后研究成果的权益归属。
五、加强工作指导,促进企业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
企业博士后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正处在发展完善过程中,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
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使企业博土后工作积极稳步地开展起来。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需要,企业博士后工作要继续贯彻“择优评选、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方针。
副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要有博士后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地区企业博士后管
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逐步形成工作管理体系。各地要把企业博士后工作作为整个博
士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抓紧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规范
企业博士后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行为,确保企业博士后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要重视对企业博士后工作的评估工作,全面检查工作站的运作情况。要定期或不
定期地组织企业博士后工作经验交流,对搞得好的企业博土后科研工作站要予以表彰,
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帮助改进;对设站后两年
内未有进站人员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撤消其设站资格。要充分发挥企业博士
后工作站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工作站的领导和指导工作,确保这项新的事业稳步、健
康、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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