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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规范》的通知

[2000]外经贸技发第18号颁布时间:2000-01-14

     2000年1月14日 [2000]外经贸技发第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各 商会、协会、学会: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WM1-1999,自2000年1月1 日起实施。标准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并归口管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配 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解释,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如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0年1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规范 (Specifica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enterprise's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M1-1999)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代码结构   附录A(标准的附录)进出口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表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活 动中使用的重要标准之一。适用于国家进行对外贸易管理、进出口企业从事对外 贸易经营活动,也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电子数据交换。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G 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和GB11714 -199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朱明、刘闽生、张大明、郭进友、石伟光、林哲莹、 杨鸿斌、李又平。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进行对外经济贸易宏观管理、进出口企业从事对外贸易经 营活动,也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电子数据交换。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 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 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11714-199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3代码结构   进出口企业代码采用13位等长字符码,结构如下:   3.1第1位至第4位为进出口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执行GB/T2 260-1995中的规定。其中:   第1、2位为进出口企业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   第3、4位为省(自治区)辖市(地区)的代码,仅限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 市使用,其他省(自治区)辖市(地区)一律填写“00”。   附录A(标准的附录)列出了我国进出口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划的代码表。   3.2第5至第13位为进出口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即全国组织机构 代码管理中心或其授权机构执行GB11714中的规定,为该企业核发的组织 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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