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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的通知

证监机字[1996]3号颁布时间:1996-11-24

     1996年11月24日 证监机字[1996]3号 各证券经营机构: 近一时期,随着沪、深股市的日益活跃,广大投资者热情高涨,致使各地开户数 量剧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网点的电脑和通讯设备负荷加大,有的因设备故障已导致 事端。同时,一些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也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 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使证券经营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增加。在目前市场行情波 动较大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防范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为此,现要求各证券经 营机构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电脑等营业设备的管理工作, 确保交易渠道的畅通,要求各营业部负责 人和电脑管理人员加强监控,经常检查,遇有事故迅速处理。 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妥善保存和管理各类业务资料, 谨防遗失、损坏和混乱问题的发生。 3. 加强对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防止欺诈客户 行为的发生。对各类客户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中小客户。要妥善处理好同客户之间 的纠纷。 4. 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 加强对公司员工的遵规守法教育,杜绝各种违规事件 的发生。不得为客户透支,不得默许、姑息、纵容大户操纵市场。要建立和完善制度, 完善内部监控系统,设置专人,经常检查各营业机构,一经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 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5. 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抢劫,防盗窃,保护 国家财产。 6. 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对以上工作高度重视,要由一名公司主要负责人专门负责, 要根据本公司情况按照以上要求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出漏洞和隐患,并针对问 题采取措施。 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是市场所有各方的共同职责,你们要密切注视当地市场及投 资者动向,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证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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