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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4年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4年第16号颁布时间:2004-10-18

     2004年10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4年第16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4年记账式(八期)国债 (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期限5年,经投标确定的 票面年利率为4.30%,实际发行面值总金额为336.1亿元,其中招标发行 30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本期国债36.1亿元。   二、本期国债10月2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0月26日发行结束,11月1 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同时以现券买卖 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0月 2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09年10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 息。   四、本期国债10月20日至26日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签订合同的方式 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开立一级托管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分销价格由各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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