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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96年第9号

财政部公告[1996]9号颁布时间:1996-07-11

     1996年7月11日 财政部公告[199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6年无记名(二期)国债(19 96年第8号国债)公告如下:   一、1996年无记名(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计划发行票面总额300亿 元,从1996年8月6日开始发行,8月26日结束。   二、本期国债期限三年,从1996年8月6日开始计息,1999年8月6日到期一次还本 付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国债券面面额分为100元、1000元、5000元三种。   四、本期国债不计名、不挂失,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   五、本期国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和其 他证券经营机构组成的承销团承购包销后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各类投资者均可购买。   特此公告。 注:本期国债年利率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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