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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当前企业工资问题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劳人薪[1986]32号颁布时间:1986-03-28

     1986年3月28日 劳人薪[1986]32号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奖励工作中思 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了帮助各地区、各部门做好企业工资、奖励工作 中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拟定了《当前企业工资问题的宣传提纲》,现印发 给你们。   企业工资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当前企业职工在工资、奖励工作中反 映出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这个《宣传提纲》仅供各地区、各部门参考,不要层 层照转,更不要照本宣科。各单位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时,应结合实际,在认真 了解、分析本单位职工思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 工资改革和工资、奖励工作的宣传、教育、说明、解释工作。有些地区、部门和 企业,在工资、奖励工作中已经做了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的思想情绪稳定, 这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必再大张旗鼓地宣传,以免引起群众的误解。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注意了解企业职工在工资、奖励工作中的思想动向,并 及时向中央和国务院报告。   当前企业工资问题的宣传提纳   党的十一届三中会以来,全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日益巩固,整个国民经济 以较高的速度持续稳定增长,重大经济比例关系基本协调,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 高。这几年是建国以来政治、经济形势最好的时期之一。在发展国民经济和经济 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国企业广大职工信赖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 支持改革,勤奋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必须改革企业的工资制度。 改革的目有,是革除原来工资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消除工资分配中的平均主义 积弊,使按劳分配原则得到更好的贯彻,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广大 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在发展 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生活。近几年来,我国开始进行了企业工资改革的 初步探索。在解决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方面,随着利改税的推行,多数企业实 行了奖励基金随经济效益浮动的办法,少数企业试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 的办法。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大多数煤炭企 业试行了吨煤工资含量包干;二是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试行了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 干;三是少数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的试点。在企业内部, 结合落实经济责任制,普遍改进了资金办法,有的企业还用奖励基金试行了浮动 工资、浮动升级和企业内部的岗位津贴等。1985年,许多企业又根据主管部 门的规定,从奖励基金或工资增长基金中,拿出相当于两上月至两个半月标准工 资的钱,用于套改新拟工资标准和给职工升给,提高了职工的工资水平,简化统 一了原来繁杂混乱的工资标准,为逐步理顺产业之间、企业之间的工资关系创造 了有利的条件。   但是,上述改革还只是一些局部的探索,从我国的初步实践和国外的经验看, 企业工资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牵涉到多方面的经济关系,要解决大量难 题。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成熟的经验,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因此,企业工资改 革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现在将当肖的有关情况和方针政策向大家讲一讲,希 望大家共同努力,把企业的工资改革工作搞得更好。   一、 要坚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方针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消费品分配的多寡最终取决于生产发展水平的 高低,职工工资增长和职工生活改善的幅度,必须与经济的发展速度相适应。我 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每年新增加的国 民收入不多。这个基本国情,决定了职工工资水平不可能一下子提得很高。因此, 在工资改革中,必须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坚持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的方针。对工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也要分别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广大职工的生活,随着国民经 济的发展,多次给职工增加了工资和奖金,使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 高。1985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达到1142元,比1978 年的614元增加了528元,增长8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仍增长38. 6%,平均每年递增4.8%。与此同时,全国还安排了五千多万劳动力在城镇 就业。由于城镇就业面扩大,职工赡养的人口相对减少。据对四十多个城市中职 工家庭的抽样调查,每个就业者赡养的人口,包括就业者本人在内,由1978 年的2.06人,下降到1985年的1.7人左右。这样,职工家庭平均每人 全年的生活费收入平均工资收入增长幅度还要大一些,1985年在到752元, 比1978年的316元增加了436元,增长138%,扣除物价目上涨因素, 仍增长了77.3%,平均每年递增8.5%。至于职工家庭中吃的、穿的、用 的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大家都是看得很清楚的。   同时,应该看到,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创业时期,要实现四化,使我国 尽快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就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合理安 排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关系。没有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职工工资水平和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没有坚实的基础。因此,工资水平、消费水平不能一下 子提得过高。如果工资水平提高过快,消费基金增长过猛,超过经济的发展水平, 就可能导致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使生产建设缺乏必要的资金;另一方面, 如果工资提高过快,劳动生产率一时上不去,就会加大成本,使我国产品在国际 市场上失去竞争能力,使我国经济的发展出现“未老先衰”的解除前景。这是不 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   还要看到,我国是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就业的压 力还比较大。前几年大家最关心、议论最多的是就业问题。现在,大家对这个问 题讨论不多了,这是因为政府尽了极大的努力,开辟各种途径来安排就业,七年 这中解决了几千万人的待业问题,使这一度比较尖锐的矛盾得到了缓和。但这个 矛盾在短期内还不可能根本解决,光是“七五”计划期间,全国城镇每年就有几 百万新成长的劳动力需要安置就业。这种状况,也要求国家在安排人民生活水平 的提高时,统筹考虑扩大就业与增加工资的关系,根据生产的发展情况,适当安 排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   有人认为,我国的经济体制一经改革,特别是工资制度一经改革,将会立即 带来工资水平、消费水平的大提高,这是一种误解。经济体制改革将促进生产力 的发展,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人民的生活将逐步改善,这是毫无疑义的;工资 改革,也确实要在适当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的基础上进行。但是,改革要有一个过 程,生产发展和工资水平的提高也要有一个过程,脱离我国现有的生产发展水平, 要求马上大大提高工资水平、消费水平、是不可能的。只有经过我们大家较长时 间的共同努力,使生产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有较快的提高,国家的 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才有可能把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提高得更快些。   还有人期望通过一次改革,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这也是不现实的。由地种 种原因,我国工资方面积累的问题很多,工资关系不合理的现象大量存在,广大 职工希望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国家也在积极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 方案。但是正因为问题多、情况复杂,所以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的矛盾统统解决, 而只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从实际情况出发,分别轻重缓急,有计 划、分步骤地逐步解决过运河积累的问题。近几年,经过初步的改革和改进,企 业工资方面的某些严重不合理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某些矛盾也得到缓和, 这是大家都看到了的。当然,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另外,由于企业工资改革 刚刚起步,办法不完善,在调整原来的不合理工资关系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 这种情形,在改革的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这些问题和矛盾,只有通过进一步 的改革,才能妥善解决。广大程式应该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个符合按 劳分配原则的新的工资制度一定能够逐步建立起来。只要我们把改革搞好了,把 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局部的和个人的一些工资问题,是能够逐步得到解决的。   二、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逐步克服平均主义,同时防止收入分配上差距过 大社会主义的工资制度,是建立在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的。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就是在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上,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体现多劳多得、少劳 少得,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简单劳动、 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别。概括地说,就是工 资分配要在劳动的多少、优劣之间体现出差别。   长期以来,在工资分配上,平均主义的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报酬与职工的岗 位职责、技术水平、劳动贡献脱节,挫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近几年,不 少企业在探索工资改革的途径中,把职工的工资和奖金与本人贡献大小挂起钩来, 适当拉开了职工工资收入的差距,使平均主义倾向有所克服,调动了职工的积极 性,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平均主义是贯 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今后,我们仍要把克服平均主义作为企业工资 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另一方面,就是在行业这间和企业之间,职工工资 收入的差距不能过份悬殊。这是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分配要公平合理。 我们国家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发达,加上目前价格体系还没有理顺,企业之间的 客观条件有很大不同,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职工创造价值的多少,往往并不完 全体现职工付出的劳动量的大小。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使行业这间和企业之间 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就会出现分配的不公正,影响职工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这 同样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因此,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一方面要反对平均主义,依据职工的劳动好坏、 贡献大小,适当拉开工资差距;另一方面,也要防止高低悬殊,差距过大。   三、不要在工资资金水平上互相攀比   目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在行业之间和各单位之间,在增 加工资收入和发放奖金问题上,互相攀比的情况相当严重。这种攀比现象的产生, 在客观原因,譬如由于某些政策措施不够协调配套,使得少数单位工资增长过快, 造成单位之间不合理的差别;但也有主观原因,譬如有些职工由于不完全了解情 况,对工资分配的某些问题存在着模糊认识。对客观方面的原因,国家已经采取 了一些措施,还准备进一步采取补充改进措施,尽可能消除单位之间职工工资收 入的不合理差别;对主观方面的原因,需要向大家讲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一) 有些企业职工,看到去年工资改革本企业职工增加工资的数额比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少,因而有一些意见,对这个问题究竟怎么认识?如果 只从1985年一年工资改革增加工资的数额来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是略高 于一般企业;但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几年的情况看,应该说,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企业职工增加工资的 数额和幅度还高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即使经过1985年的工资改革,大多 数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仍高一协家机关工作人员。1978年,国营企业职工 的年平均工资是678元,经纲年国这采购关工作人员的年平均工资662元, 高16元;到1985年,国营企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达到1261元,比同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平均工资1133元,高于128元。这几年,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的年平均工资增加了471元,增长了71%,而国营企业职工的年平 均工资增加了583元,增长了86%。事实说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工资水平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因此,19 85年国家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增资水平适当高一些,是必要的, 也是合理的。   (二) 有一种观点认为,企业职工是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者,工资应该 高一些。这里有一个如何正确认识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作用和工资差别的 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的物质财富是体务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共同 创造的。如果没有体力劳动者的劳动,物质财富当然不可能生产出来。但是,如 果没有脑力劳动者,没有大批科研、技术、教育、医务工作者进行艰苦的脑力劳 动,没有国家机关行使政权的管理职能和组织社会生产,物质生产同样是不能进 行的。一般说来,脑力劳动的复杂程度高于体力劳动,而且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 展,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会越来越显得突出,因此,脑力劳动者工资水平适当 高一些是合理。这将有利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阶级和全体劳 动者的知识化。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体务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都应当低于脑力劳动 者。例如,某些劳动条件很艰苦、劳动很繁重的体力劳动者,其工资水平高于一 般脑力者也是应当的。过去,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以及其它种种原因,我国 脑力劳动者的工资长期低于体力劳动者。这种状况是不正常的,如果继续下去, 就会影响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妨碍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因此,近年来党和 政策采取一些政策措施,来逐步改变脑力劳动者工资水平偏低的状况,这是很必 要的。   (三)还有些企业职工,看到别的企业工资、奖金增加得比自己企业多,不 不论条件,不论贡献,不管经济效益如何,要求向工资、奖金高的看齐。这种在 企业之间攀经工资、奖金水平的思想也是恰当的。工资水平提高的前提是国民经 济的发展,企业只有努力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增加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企 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才会逐步增加。现在,大部分国营企业实行了第二步利改税, 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已经初步明确了。一般来说,除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 的企业以外,哪个企业生产经营搞得好,经济效益提高得快,企业留利和职工的 工资、奖金就相应增加得多一些。因此,企业之间应该主要比生产,比经营管理, 比产品质量的优劣,比劳动效率的高低,在提高本企业的经济效益上多下功夫。 当然,目前也确有一些企业,由于客观因素影响或宏观控制和调节措施不够完善, 工资、奖金增长过快,造成企业之间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对这些问题,国家已经 采取了一些控制和调节措施,还准备通过调节税收等措施进一步加以解决。对于 个人收入过高的,国家也准备通过完善税收制度等办法来加以调节。   (四)在工资、奖金的增长水平上互相攀比,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会带来什么 后果呢?如果部门这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不论贡献,不论经济效益如何, 互相攀比工资、奖金水平,低的都要向高的看齐,那就势必引起工资的轮番上基 金失去控制,最后是消费水平超过经济发展是很不利的,也会损害职工群众的切 身利益,是广大职工不希望出现的,也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加以防止的。   四、为什么企业要“自费”进行工资改革   按照国家规定,1985年除少数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外, 大多数企业套改新拟工资标准和给职工升级所需的资金钉从企业的奖励基金中支 付,也就是从按政策规定分配给企业使用的钱中拿出一部分来进行工资套改工作, 即“自费”进行工资改革。有些职工对此有议论,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由国家财政拿钱,企业工资改革要“自费”呢?   大家知道,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它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 所处的位置也不同。企业是经济实体,处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阶段。企业经过 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出来的国民收入,一部分以上缴部利等形式变成了国 家的财政收入,其余部门按国有政策留在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用于职工的工资、 奖金、津贴和福利。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是经济实体,处在国民收入的再分 配阶段。国家要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为行政、事业经费,其中包括了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从这两种不同的资金分配形式看,企业的工资 改革和工资调整,应该主要靠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企业收益的 增加来充实工资改革所需的资金。1984年以来,国家多次规定,企业留利中 的奖励基金除了给职工发奖金之外,可以结合本企业实际,用于实行浮动升级、 浮动工资和建立企业内部岗位津贴等方面。这次企业用奖励基金套改新拟工资标 准和安排职工升级,是符合国家政策的。   近几年,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留利和奖励基金逐年增加,企业的活力有所增强, 大多数企业完全有条件使用一部分奖励基金进行工资套改。例如预算内国营工业 企业的留利总额,1980年为69.22亿元,1984年增加到188.4 亿元,增长了172%;其中职工奖励基金,1980年为10.43亿元, 1984年为52.94亿元,增加了41.51亿元,增长了4倍多。这些资 金,是国家为了增强企业活力,通过立法和政策,留给企业使用的。从这个意义 上讲,企业用奖励基金套改工资,实际上也是使用国家留给企业的资金。企业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资金来源不同,只是国家分配资金铁形式的差别, 那种认为企业“自费”工资改革是“掏自己的腰包”,是“晴蜒咬尾巴——自己 吃自己”的看法,不符合衽,是一种由于不完全了解情况而形成的误解。   至于现在有一部分企业,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企业奖励基金很少,完全靠 自有奖励基金套改工资标准有困难的,国家已采取了一次性补助措施,在资金来 源上给予了适当帮助。当然,如果长期用奖励基金负担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的资 金,也会造成奖金比重过小的问题,不利于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制。对 此,国家已经安排去年企业进行工资套改的人均每月7.5元钱,从今年1月起 进入成本。   五、为什么企业现在没有实行工龄津贴制度?   这是因为,企业职工和国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目前实行的是不同 的工资制度。企业实行的是基本工资和奖金的制度,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过 1985年的工资改革,实行了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工龄津贴 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对于两种不同的工资制度,如果要比较工资水平的高低, 只能比较工资的总水平,不能把其中的某个因素抽出来单独进行比较。从现在的 工资总水平来看,企业职工虽然没有实行工龄津贴,但工期资总水平已经高于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在企业职工现有工资的总水平上再增加工龄津贴,不仅会 进一步扩大这种差距,而且企业的工资总额一年要增加几十亿元,目前国家和企 业都难以承受。   那么,能不能在不增加企业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像国家机关一样,把企业职 工现有的工资和奖金分解一下,从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工龄津贴呢?从目前情况看, 这样做,将涉及职工工资的重新分配,难以行得通,特别是去年企业工资套改, 已经使用了一部分奖金来调整工资标准和安排职工升级,如果再用一部分奖金来 建立工龄津贴,那么,企业可能使用的奖金就会很少了。这样,不仅企业在组织 生产中对超额完成任务、技术骨干的收入,影响他们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企业经 济效益的提高,这对逐步提高企业全本职工的工资水平也是不利的。企业是否实 行工龄津贴制度的问题,是一个很复杂、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六、群策群力,搞好企业的工资改革   企业的工资改革既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又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 是一项十分重要又非常复杂的工作。要搞好企业的工资改革,一要靠党和政府的 正确领导,二要靠企业职工的积极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工资改革十分重 视,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推进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现在,为了进一步企业的工资 改革搞好,又专门组织了力量,准备通过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制订今后企业工 资改革的方针和方案。我们希望,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为搞好企业工资改 革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改革中,继续发扬工人阶级的光荣传统,顾大局,识大体, 有理想,守纪律,按照党和政府的部署,把改革一步步推向深入。   各地区、各部门、各个企业,在企业工资改革中,要采取领导与群体相结合 的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当前形势、工资政策和本单位的改 革方案,向职工群众讲清楚,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企业内部的工资改革方 案,要征求工会组织的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查通过,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 也要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企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工资改革的各 项政策。广大职工要帮助、监督企业领导者执行好国家的法令和政策。领导干部 的工资、奖金等收入,要由上级部门按照国家政策批准确定。   我们深信,只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通过广大企业 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工资改革一定能够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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