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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款?

颁布时间:1999-10-15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5/99信息】 订立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合同内容。技术合同的内容即合同条款是当事人权利和义 务体现,也是当事人履行合同、判明违约责任的主要依据。技术合同条款一般由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不需要由法律作出具体规定。但是,考虑到我国法律 知识尚不普及,技术合同的内容比较复杂,有必要在法律中作一些规定,以指导 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因此,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由 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一般指技术合同标的涉及项目的名称,当事人应当准确约定。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 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的技术合同标的,有着不同的技术 范围和技术指标要求。因此,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不仅要明确技术合同标 的,而且还要根据不同标的的要求,明确该标的的技术范围和技术指标要求。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履行地点指合同的履行 地。履行地域指履行技术合同所涉及的区域范围。如利用受让的技术生产商品销 售的范围。履行方式指当事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履 行方式根据合同的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对履行方式的具体要求应当在合同中明 确规定。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有些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当事人 的重大利益,需要对技术情报和资料加以保密,对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 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以及违反保密责任等加以规定。   5.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可能得不到完全实现,甚至完 全不能实现,这就是风险。特别是技术开发合同作为一种探索未知的创造性活动, 既有成功的可能,也存在着失败的风险。因此,技术合同应当约定风险条款,明 确当事人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技术合同履行的结果可能创造出二 项或几项技术成果,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分享以 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分配办法。   7.验收标准和方法。技术合同的履行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需要验收后予 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技术合同的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 办法。   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 由当事人根据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究开发技术的成本、技术成果 的工业化开发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协商议定。价款、报酬、 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 支付方式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 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 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 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 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 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 定,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金钱。技术合同的当事人有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给 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违反合同的损 失赔偿的计算办法以及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关系。   10.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双方应当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如采取仲裁方式解决,就需要在合同中订明仲裁条款或者签订仲裁协议。   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技术合同的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合同文本 中要使用一些专业名词术语和简化符号,为防止因理解不同而发生争议,对关键 性术语和简化符号,需经双方协商作出明确无疑义的解释。   上述技术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是指导性条款,不要求订立技术合同的当事人 必须采用,也不限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权利义务,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对技 术合同的担保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 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用其他技 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还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 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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