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02-17
2004年2月17日
各地、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
文件和人事部考试中心有关通知精神,200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
于2004年6月进行,现将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土资源部人发
[2002]116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职业
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
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两个科目的,则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为2004年6月26、27日,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6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6月26日下午2: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7日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
6月27日下午2: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中,《土地登
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
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地籍
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科自备计算器(免套、无编辑储存功能)。
三、考试采取各地组织报名、全省统一安排的原则进行,考场统一安排在昆明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报名时须带身份 证、学历、职称证等有关资料,报名
表需经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学历、职称证复印件一并附在报名表后,以备资
格审查,同时交两张半寸同底免冠照片。
四、昆明地区报名时间为2004年3月1日至3月12日(星 期六、星期日照
常报名),报名地点为省人才市场培训部(昆明市武成商业步行街),昆明市人才市
场(昆明市气象路60号)。其他 地区的报名起始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截止时间
不能晚于3月20日,并于3月31日前将报名表报送我中心。
培训和教材事宜,考生可直接与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联系。联系人:俞鸿鹰 联
系电话:31160
五、报名费参照其他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即每人每科收取50元,各地按每
人20元留取,用于组织报名、发准考证、成绩通知等项开支,其余上缴我厅,用于
上交人事部考试中心;购买试卷,租用考场,阅卷等考务开支。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是首次开考,且文件下发较晚,时间要求紧,
各地要与有关业务部门互相配合,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务必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附: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
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i地登记代
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
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
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2002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
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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