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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公务电子信箱使用管理规定

颁布时间:2005-01-17

     2005年1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电子政务发展需要,规范海口市各机关公务电子信箱使用与管 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口市公务电子信箱(@haikou.gov.cn)(简称公务邮箱) 是基于海口市电子政务平台的一项基本应用系统。   第三条 公务邮箱仅向海口市各机关公务人员提供服务,不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四条 凡海口市各机关公务人员均可按本规定申请并拥有公务邮箱,用于以党政 机关公务人员身份与他人交流信息、联系工作。   第五条 海口市各机关公务人员使用公务邮箱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规定, 严禁使用公务邮箱传递密级文件。   第六条 公务邮箱是海口市党政办公信息网的重要组成系统之一,其建设、运行和 维护纳入党政办公信息网统一规划进行,确保其长期、安全、稳定和可靠地运行。   第二章 公务邮箱获取   第七条 市属各机关应将本单位公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按其隶属关系分别报送 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在党政办公信息网中登记备案。   第八条 凡在党政办公信息网中已备案的公务人员,可以登录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共 信息网:www.haikou.gov.cn (党政办公信息网的互连网子网), 自行申请注册。   第九条 海口市各机关的单位公务信箱,例如:“海口市市长信箱”、“公安局局 长信箱”,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登录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自行 申请。   第十条 公务人员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公务邮箱。凡因工作需要使用多个公务邮箱 的,应向本单位指定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第三章 公务邮箱命名   第十一条 为方便公务邮箱的使用,公务邮箱帐号命名遵守如下规则:   (一)姓名为三个字以上的首选邮箱名为:姓名每个字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组合。 例如:按此规则王国有的帐号为wgy;   (二)姓名为三个字以上的次选邮箱名为:姓拼音全拼,加名每一个字的拼音第 一个字母缩写组合。例如:按此规则王国有的帐号为wanggy;   (三)姓名为三个字以上的三选邮箱名为:姓的拼音每一个字母缩写,加上名拼 音全拼。例如:按此规则王国有的帐号为wguoyou;   (四)姓名为三个字以上的四选邮箱名为:姓和名拼音全拼组合。例如:按此规 则王国有的帐号为wangguoyou;   (五)姓名为三个字以上的五选邮箱名为:每个字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组合重 复两次。例如:按此规则王国有的帐号为wgywgy;   (六)姓名为两个字的首选为:姓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与名的拼音全拼组合。 例如:按此规则王有的帐号为wyou;   (七)姓名为两个字的次选为:姓的拼音全拼和名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组合。 例如:按此规则王有的帐号为wangy;   (八)姓名为两个字的三选为:姓和名的拼音全拼组合。例如:按此规则王有的 帐号为wangyou;   (九)姓名为两个字的四选为:姓和名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组合重复再次。例 如:按此规则王有的帐号为wywy 第四章 公务邮箱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务人员使用公务邮箱对外联系,即为宣告自己海口市机关公务人员的 身份。   第十三条 公务人员履行公务的邮件必须使用公务邮箱,公务人员也可因私使用公 务邮箱。   第十四条 公务邮箱为在国际互联网上通用的邮箱,无论因公或因私使用,均必须 符合国家各种政策法规,并与其机关公务人员的身份相适宜。   第十五条 公务人员必须在首次登陆邮箱后立即修改密码,建议密码应至少8位, 并用字母与数字组合,应定期更新密码并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公务员应及时收取邮件,邮件在服务器上保留备份不得超过一个月,不 得利用电子邮件服务器发送超过20兆以上的邮件。   第十七条 连续90天未使用的公务邮箱,其邮箱内所有用户文件将被冻结,即只 可查看其目录,不可阅读内容。   第十八条 被冻结的邮箱需向单位指定管理人员汇报情况并向信息中心申请解冻, 在90天内未申请解冻,将自动永久删除邮箱内所有文件。   第十九条 用户文件被删除90天内未申请重新激活,将永久删除该公务邮箱。   第二十条 被禁用的邮箱如需解禁,应向市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在90天内未申 请解除禁用的,将永久删除该公务邮箱。   第五章 公务邮箱安全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对自己使用的公务邮箱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 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应向市政府办公厅即时举报公务邮箱被滥用或盗用情况,及时 报告系统安全漏洞或其它任何不正常状况。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 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 惯例,不得利用公务邮箱作连锁邮件、分发垃圾邮件或商业邮件,不得干扰网络服务, 不得以任何形式滥用他人公务邮箱,自觉维护公务邮箱的严肃性。   第二十四条 禁止利用公务邮箱传输以下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六章 公务邮箱终止   第二十五条 被冻结或禁用的公务邮箱,其邮箱终止条件参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第 二十条执行。   第二十六条 离开本市公务员岗位的用户,其公务电子邮箱自登记办理撤消手续之 日起,保留为期60天的使用权限。   第二十七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终止其一切使用公务邮箱的权限,并由有关部门追 究其责任。对违反本办法的个人,进行内部的处分或教育,如触及到相关的法律造成 严重后果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市领导公务邮箱使用   第二十八条 市领导邮箱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使用的邮 箱,包括市领导岗位邮箱和市领导个人邮箱两种。   第二十九条 市领导岗位邮箱,如市委书记邮箱,市长邮箱,为面向社会公布的市 领导邮箱,用以收发社会大众与各市领导之间的各种电子邮件,由市信访局负责日常 收发管理,所收邮件按现行信访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市领导个人邮箱为市领导本人使用的公务邮箱,一般不向社会公布,其 日常收发工作由市领导本人或其秘书负责。   第三十一条 市领导岗位邮箱的管理参照《关于市政府网站上市长信箱管理问题的 通知》(海府办[2001]75号)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无论是市领导岗位邮箱还是市领导个人邮箱,均可设置邮箱转发,将 发往市领导邮箱的所有信件转发到其本人最常用的其它邮箱。   第八章 机关单位公务邮箱使用   第三十三条 机关单位公务邮箱为各单位向社会公布的单位公务邮箱,如公安局局 长邮箱、城管局局长邮箱等。   第三十四条 海口市各机关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必须统一使用机关单位公务邮箱, 不得自行设立本单位公务邮箱系统。   第三十五条 机关单位公务邮箱由其办公室主任为指定的人员负责日常收发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机关单位公务邮箱必须在政府网站或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也 可通过名片、通讯录、宣传页等各种手段对外公布。   第三十七条 海口市各机关单位应按现行信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发往机关单位公务 邮箱内的电子邮件。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市信息中心是公务邮箱的实现与保障机构,负责确保公务邮箱长期、 稳定和安全地运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条款应与国家法律一致,如规定条款与法律条款有相抵触的内 容,以法律条款为准。   第四十条 本使用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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