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通知(穗府办[2003]35号)
穗府办[2003]35号颁布时间:2003-07-01
2003年7月1日 穗府办[2003]3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有形建筑市场,市人民政
府决定成立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现将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沈柏年
副组长:许瑞生、陈锦德
成 员:甘 新(市计委)
潘建国(市计委)
赵小穗(市经委)
王华俊(市商业局)
华同旭(市教育局)
余明永(市监察局)
袁锦霞(市财政局)
林 波(市建委)
陈松青(市交委)
黎 江(市水利局)
胡重光(市农业局)
汤永华(市外经贸局)
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组织市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研究起草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进行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协调中央、省、市各类专业建设工程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进行招标投标;督促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对涉及多个行
政主管部门、影响重大的投诉案件进行研究讨论;总结、交流、推广我市招标投标活动的经
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委,与市计委投资处合署办公,负责领导小组的日
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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