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镇企业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活动的通知(粤乡企函[2003]5号)
粤乡企函[2003]5号颁布时间:2003-07-16
2003年7月16日 粤乡企函[200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活动的通知》(农办企[
2003]11号)转发你们,请各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鼓励乡镇企业开拓西部市
场,并以市为单位组织和动员有兴趣的乡镇企业积极参与经贸洽谈活动,参加活动的各代表
团可直接与部局或洽谈活动组委会联系,也可与我局改革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黄锦南
联系电话:020--8313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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