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规划方案的通知 (穗府[1999]37号)
穗府[1999]37号颁布时间:1999-05-18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规划方案的通知》
(粤府[1999]3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
行。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医改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已成立了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医改领导小组,以下同),由沈柏年副
市长任组长,陈传誉副市长、胡耀珑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区、县级市也应明确一名领
导具体抓医改工作,成立相应的医改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贯彻落后上级关于医改的方针政策,指导医
改工作的开展,协调处理医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级市医改领导小组名单请于5月30日前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医改办,以下同)。
二、要认真调查测算,尽快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
地区各类参保职工的比例、工资水平、医疗消费水平、人员年龄结构、职工就医情况、
医疗机构现状等开展调查测算,进行周密论证,在此基础上确定统筹层次,并于6月30
日前专题报市医改领导小组。
三、要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凡经批准以本地区为统筹单位的,要按照市的实施
方案,抓紧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原则、规定、步骤进度应与市保持基本一
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择机实施。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
会稳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在较短的时间里做好此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必须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努力搞好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执行中
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改办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