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收取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试卷表格工本费的函

湘价函字[1994]281号颁布时间:1994-09-20

     1994年9月20日 湘价函字[1994]281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请求批准收取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试卷表格工本费的函收悉。鉴于你厅 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的组考、命题、印制试卷等工作需要相应经费,同意你 厅一次性向参考人员收取试卷表格工本费2元,收费对象为全省各培训单位。该项收 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用于命题、印、制试卷 及表格等经费支出。请接通知后即到省物价局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 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