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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测绘工作证、测绘资格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价房字[1996]第251号颁布时间:1996-08-27

     1996年8月27日 湘价房字[1996]第251号 省国土测绘管理局:   现将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费(1996)112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关于测绘工作证、测绘资格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执收单位接此通知后,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到省财政厅办理收费票据领购 手续,并严格按规定的标准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测绘工作证、测绘资格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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