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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人员脱钩有关问题的答复函的通知

湘财注协字[1998]27号颁布时间:1998-11-23

     1998年11月23日 湘财注协字[1998]27号 各地市州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人员脱钩有关问题的答复函》(财 协字[1998]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另,财协字[1998]11 号文中第七条所指国家规定职龄人员,系指尚未办理离退休的专职从业人员。 附件: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人员脱钩有关问题的答复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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