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征黄花菜、菱角农业特产税请示的复函
湘财(95)农税字第57号颁布时间:1995-02-27
1995年2月27日 湘财(95)农税字第57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于开征黄花菜、菱角农业特产税的请示》已由省政府转来我厅,根据国务
院143号令及省政府的批示,同意从1995年1月1日起开征黄花菜农业特产税。
菱角暂不征收农业特产税。黄花菜的农业特产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税率为5%,征收
黄花菜农业特产税时如属农业税计税土地则应剔除原负担的农业税,不得重复征税。
其他主产县(市、区)可以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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