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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控购办转发全国控购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的通知》的通知

湘控购字[1993]5号颁布时间:1993-04-17

     1993年4月17日 湘控购字[1993]5号   现将全国控购领导小组(93)控购字第6号《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的通 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专控商品审批权限划分:省控办审批小轿车,地、州、市和批准实行控购单 列的计划单列市控办审批吉普车、旅行车。大轿车、摩托车委托县(市)控办审批。 其他五种专项控制商品由各社会集团所在地、县控办审批(省直在长沙单位仍报省控 办审批)。   二、控制购买专控商品调节基金的征收范围、标准、纪律和分成,仍按省有关文 件规定执行。   三、长沙、岳阳、湘潭、株洲、衡阳五市控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委托行使省 控办审批权限。 附件: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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