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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换发农税冬服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财农税函字[2000]5号颁布时间:2000-07-17

     2000年7月17日 湘财农税函字[2000]5号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农业税征收人员着装管理暂行办法》(湘财[89]农税字536 号)规定,今年是我省农税冬服换装年,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换装范围:各级财政农业税收征收机构的编内人员及乡镇、街道财政所从事 “农业四税”征收管理人员。原已着装的,属换装人员,原未着装的,属新着装人员 (以下统称换着装人员)。   二、换(着)装标准:每人一套。   三、换(着)装人员登记:各县市财政局应如实填报《湖南省农税冬服换(着) 装人员登记表》(附件一)上报市州。各市州财政局应对换着装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 审查;填报《湖南省农税冬服换着装人员审计表》(附件二),与登记表一道装订成 册,于8月15日前报我厅农税处。   四、规格型号统计:为提高制服合身率,服装加工厂将派技术人员以县市为单位 试穿、量身,请各地积极配合。   五、经费负担:本次冬装每套310元,其中省厅负担35%,金额108.5 元;市县乡财政局(所)负担35%,金额108.5元;个人负担30%,金额 93元。请各地在8月15日前将应由市县乡及个人负担的金额(核定人数 ×201.5元/人)汇入我厅农税处账户)帐户另行通知)。 附件:1.湖南省农税冬服换(着)装人员登记表;(略)    2.湖南省农税冬服换(着)装人员审计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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