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放粮食储备库离退休经费补贴指标的通知
湘财商字[2000]27号颁布时间:2000-05-31
2000年5月31日 湘财商字[2000]27号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购销调拨包干政策和财务管理体
制的通知》(湘政发[1995]20号)精神和粮权、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
现将我厅湘财[95]商指字第102号、103号文件在下达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的粮食补贴指标时,预留的粮食储备库离退休人员经费补贴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由我厅直拨到各市(州)财政局开设的粮食补贴专户的上述专项经费补贴,
从今年起下放市州管理,年终由省财政单独结算。
二、各级财政应加强对该项补贴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到位,不得
挪用、拖欠。
附件:预留粮食储备库离退休经费补贴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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