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省属、中央驻长单位劳服企业2000年度资格年审结果的通报
湘劳社发[2001]139号颁布时间:2001-05-22
2001年5月22日 湘劳社发[2001]139号
省属、中央驻长单位,各劳服企业:
根据原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
(劳部发[1996]92号)和原湖南省劳动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湖南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资格年度审查办法)的通知》(湘劳[1996]85
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就
业服务企业年检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1998]22号)精神,今年初以来,
由湖南省就业服务局负责组织开展了对省属、中央驻长单位所办劳服企业2000年
度资格审查工作,截至2001年3月底止,省属、中央驻长单位已有211家企业
申报了劳服企业资格年审。
经审定,湖南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劳服综合经营部等155家劳服企业为20
00年度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长沙湘机工贸公司等3l家劳服企业因自动撤销及两年
未参加年审等原因予以撤销劳服企业资格;长沙市雨花区水电印刷厂等25家劳服企
业为限期整改单位。限期整改期限为2000年6月30日以前,对限期整改仍不合
格的企业和在此期限内不接受年度复审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规定收回其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取销其劳服企业资格。被撤销劳服企业资格的31家企
业以及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和未申报进行年审的企业,其所持未上交的《劳动就业服务
企业证书》正副本作废,已享受了减免税照顾的企业由税务部门追缴其已减免的税款,
并提请企业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2000年度省属、中央驻长单位劳服企业资格年审单位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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