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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部分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0-05-06

有关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省林业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林业专项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进一步增强预算分配的公开、合理、透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林业厅2010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0〕65号)和省林业厅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拟对2010年部分林业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申报指南制度。现将福建省林业科研推广与标准化经费等10个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编报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请报告和申报材料按财政隶属关系,由项目所在县(市、区)的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联文上报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审核、筛选、汇总后报省林业厅、财政厅;省林业厅直属单位直接报省林业厅、财政厅。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截止2010年5月15日。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分别报送省林业厅4份(计财处1份,有关业务处室3份)和省财政厅1份。
  三、指南在福建省林业厅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fjforestry.gov.cn)和福建省财政厅内部信息网—省市县数据交换—省下发地市—农业处—立项指南上发布。
  附件:1、福建省林业科研推广与标准化经费申报指南2、福建省林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3、福建省森林公安系统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4、福建省林业执法体系建设经费申报指南5、福建省林改配套服务网点建设经费申报指南6、福建省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经费申报指南7、福建省林木良种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8、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9、福建省生物多样性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10、福建省森林公园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福建省林业科技推广
  与标准化经费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一)科研部分
  1.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研究。包含固碳释氧、涵养水源、保育土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憩、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森林防护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价研究。
  2.森林定向培育与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包含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与科学利用技术,重要造林树种遗传改良与繁育技术,林木抗逆能力的定量测评及早期预测筛选技术,工业原料林、生物质原料林、珍贵用材林、竹林、花卉、油茶等优质高产定向培育技术研究。
  3.森林减灾防灾技术与生态安全领域。包含森林灾害信息技术与可持续控制技术,森林灾害的监测、预警与救治新技术,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构建技术,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城乡森林生态景观体系构建与经营技术,典型困难立地植被恢复技术,低效低产林改造技术,退化山地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技术等研究与应用。
  4.林业生物质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包含竹木高效加工与综合利用、非木质森林资源加工利用、低污染生物制浆造纸、生物质资源循环利用、生物质能源、生物制药等研究。
  5.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6.林业软科学研究。
  (二)标准化部分
  1.制订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和生态安全等方面省地方标准。
  2.制订林木种苗、花卉、木竹加工产品质量的省地方标准。
  3.制订推进油茶产业发展所需的省地方标准。
  4.制订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生物质能源以及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省地方标准。
  5.现有标准中标龄过长,技术指标已不适合当前技术发展和市场需要修订的省地方标准。
  6.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
  (三)技术推广部分
  1.珍贵阔叶树丰产培育与非规划林地造林技术推广与示范
  2.工业用材林、高效能源林、经济林优质高产定向培育技术推广与示范
  3.优良林木种苗繁育与花卉培育技术推广与示范
  4.竹类丰产栽培与高效利用技术推广与示范
  5.林下及非规划林地森林药用植物高效培育技术推广
  6.珍贵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制药资源定向培育技术推广
  7.人工林木材高效加工与综合利用及木质材料循环利用技术推广与示范
  8.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构建技术、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推广与示范
  9.生物质新材料、林业绿色化学品、森林生物制药与生物制剂生产技术开发与推广
  10.森林灾害监测、预警与救治新技术推广与示范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2010年度福建省林业科研、标准化和推广项目申报指南》所确定的选题方向和重点进行申报。
  (二)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生产单位联合申报科技项目,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项目。
  (三)已承担省林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若有两项(含两项)以上项目到期未结题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其申报新上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按科研、标准化和技术推广分别填报《福建省林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福建省林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申报书》、《福建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请书》、《林业科学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或《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申请书一律用A4纸打印(格式参照福建省林业厅http://www.fjforestry.gov.cn/“林业科技”栏目和下载中心栏目)。推广项目还应写明成果来源、技术水平、是否经过中试等。
  (五)林业科技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南平、三明、龙岩市林业局和省林科院推荐科研、标准化和推广项目5~10项;福建农林大学、其他设区市林业局和厅属单位推荐1~6项。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指标,初审后,以正式公函(含汇总表)统一上报。科研与标准化项目报厅科技处(需附电子文档),推广项目报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六)联系人:厅科技处:陈登丰,联系电话:0591-87853228,电子邮箱:fjslytcdf@163.com;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联系人:陈金明,联系电话:0591-87876386。
  三、本项目指南由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厅科技处陈登丰(联系电话:0591-87853228,电子邮箱:fjslytcdf@163.com)、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陈金明(联系电话:0591-87876386)、林业厅计财处石家泉(0591—87829294)、财政厅农业处金莲香(0591—8709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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