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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我省民办教师问题的会议纪要

颁布时间:1995-08-07

     1995年8月7日   7月19日,宋陵生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遵照回良玉省长的批示精神,研究 我省民办教师逐步转为公办教师的问题。省教委、计委、人事厅、财政厅有关负责人 虞志方、沈永义、刘光景、吕自惠、朱维新等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 下:   一、关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问题。国务院在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现有合格的民办教师经考核认定资格后逐步转为公办教师, 不合格的要予以调整,各地要作出规划,分年度实施,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 教师问题。会议认为,民师问题,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回良玉省长和杜宜瑾、杨多良 副省长最近均有明确批示,现在的关键是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落实。省计委、 人事厅、财政厅、省教委的有关负责同志一致表示,要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把这个 问题解决好。四家将进一步协商制定出规划和分年度的实施计划。省教委负责拟定具 体实施方案,会有关部门商定后执行。   二、全省经考试、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民师有14.1万人。在今后几年内,通 过招、辞、退等途径解决5万多人,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有8万多人,每年约 1.2万人。所需指标主要靠国家下拨和省内配套解决。去年,国家下达给我省的民 师转正指标为6000名,今后每年国家若能按此数量下达指标,则省里每年需相应 安排配套的专项指标6000名左右。   三、省教委要进一步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的管理,坚决堵住新增民师的源头。   会议指出,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是稳定教师队伍,发展我省教育 事业的一件大事,上述原则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把 这件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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