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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我市电力供应瓶颈制约的若干意见

杭政办[2004]1号颁布时间:2004-01-05

     2004年1月5日 杭政办[200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我市电力供应紧缺的局面,使有限的电力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 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缓解我市电力供应瓶颈制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实施有序用电方案,落实让电于民各项措施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实施有序用 电方案,确保“停机不停线”和“让电于民”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进一步健全有序用电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区两级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 (简称市协调小组),组建有序用电监督检查队伍,明确职责,加大力度,确保有序 用电方案的落实。市协调小组要对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供用电趋 势作出准确的判断,一旦出现用电缺口,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供电部门要以 《供电线路轮休表》为基础,制订《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和《事故限电序位表》, 努力做到有序限电拉闸,既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又最大程度地减少停电损失。   2、严格执行线路轮休日制度。杭州市区电力用户(指工商企业用户、施工单位, 下同)必须按照公布的线路轮休日规定,停止生产用电;在电力紧缺时期,要按照协 调小组的要求执行应急预案,按规定执行“停二开五”、“停三开四”或“停四开三” 的工作制度。   3、指导企业做好错峰用电和避峰检修工作。对主要的用电大户,按照均衡用电、 削峰填谷和提高用电负荷率的要求,核定最高用电负荷、避峰让电的负荷、重要的保 安负荷,控制早峰、晚峰的电力负荷。   企业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控制大设备错峰、让电的各项措施。一些连续性生产 的重点企业,要尽可能在电力紧缺时期安排集中检修,以减轻电网负荷。   4、狠抓有序用电方案的落实。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各电力用户执行有 序用电方案的检查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所辖区域和 所属单位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电力用户要严肃批评,督促其立即整改;对 严重违规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罚。要支持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对有序用电工作的监督。   5、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用电负荷管理。从2004年开始,根据“先重点、后一 般”的原则,分两年实施杭州市区电力负荷自动监控项目,市区受电变压器容量在 100千伏安及以上(除临时用电外)的用电单位都必须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第 一年必须完成安装总数的60%,所需经费由市“三电”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二、倡导节约严查违章,依法打击窃电行为   6、进一步开展节约用电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约用 电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节约用电为重点,在全社会大力开 展推广节约用电新技术、新产品的工作。   电力用户要在照明系统积极采用节电新技术、新产品;要制定使用空调室内温度 控制标准,减少室内外冷热空气对流,以减少空调能源的损失。继续推广大功率电机 的变频调速节电新技术,降低用电负荷和节约用电。对采用节能技术、产品,节约用 电成绩显著的项目给予节能奖励。   积极鼓励市民群众使用峰谷电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合理用电和节约用电,削峰 填谷,提高用电负荷率。   7、推广使用冰蓄冷中央空调和蓄热式电锅炉。对新建、扩建面积在5000平 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商场、宾馆等设施,凡使用中央空调的,要积极鼓励其采用冰蓄 冷空调技术和使用蓄热式电锅炉,并参照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给予资助。   8、整顿用电环境。对违章用电要严肃查处,对擅自搭、接电力线的窃电行为要 加大打击力度;对证据确凿,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电力部门要加大联合打击、整治力度,维护杭州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三、制订安全用电措施,鼓励企业自行发电   9、重点电力用户要制订停电应急预案。根据当前电力紧缺状况,医疗、交通、 金融、市政公用以及医药、化工、冶金等企事业单位在现有双路供电的基础上,都要 建立停电应急预案。对一些特别重要部门和关键部位,必须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和非电 应急保安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0、鼓励企业使用自备发电机自行发电。对在杭州市区依法税务登记,年销售 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和年 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2003年7月1日以后(含7月1日) 新购置自备发电机(单机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每 千瓦资助300元,并按记录自行发电量每千瓦/小时资助0.12元。   企业购置自备发电机组所增加的固定资产,可实行加速折旧,分3年计入成本。   11、鼓励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要帮助热电企业解决发电量计划不足的问题, 创造宽松运行的环境,争取更多的发电量。同时,对地方电厂因现行顶峰供电价格造 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四、加大产业调整力度,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12、优化产业结构。各级政府必须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快产业结构 调整。严格控制高能耗低产出项目,积极鼓励和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对现有 的小型中频炉、小炼钢、小水泥厂等高能耗、低附加值企业要逐步予以关停。   五、做好电力开源工作,支持电力电网建设   13、抓紧实施已批建顶峰热电项目。要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各种困难,加快已 批建热电企业建设项目的实施,促进其早日竣工、早日发电,发挥它们的顶峰作用, 以缓解杭州电网电力紧张的局面。   14、努力抓好电网建设。要抓住我市被列为国家电网改造城市之一的有利时机, 认真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好杭州电网建设“投产一批、实施一批、预留一 批”工程,力争至2005年,新、扩建110千伏及以上变电所54座,新增变电 容量860万千伏安,新放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982公里。规划在“十一五” 期间新建500千伏萧东变和杭北变,形成500千伏网架结构。   15、抓紧做好我市电源建设发展规划。根据杭州城市性质、自然地理条件和经 济发展情况,我市电源建设的重点是利用天然气资源、水利资源,建设一批对电网有 支撑作用的中型燃气电厂和水电厂,鼓励发展抽水蓄能电站。要选择一些条件相对较 好的项目,搞好厂址比选,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里支持。   16、配合做好已列为省电力规划项目的推进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 支持半山天然气发电厂等已被省列入“三个确保、两个争取”的电源项目,积极做好 配合服务工作,促进其顺利开工建设。   17、加大电力建设项目前期支持力度。要安排好电源前期专项资金,加大对电 源项目的前期投入,积极启动和促进重要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级政府要将电网 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各类园区建设发展规划,预留输变 电设施的所址和路径。要大力支持电网建设的前期工作,帮助电力部门解决“拆迁难, 施工难”问题。   18、积极支持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建设利用天然气发电、供热和热电联产的项 目,有利于我市调整能源结构、加强环境保护。政府各部门要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减 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积极给予支持。本意见各区、县(市)可参照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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