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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夏季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沪人(1996)138号颁布时间:1996-08-06

     1996年8月6日 沪人(1996)138号    为保障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夏令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本市机关、 事业单位夏季补助费作适当调整。1996年夏季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 为每人每月100元,执行时间从6月1日至9月30日。   上述调整标准所需经费仍按原渠道列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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