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沪人(1996)138号颁布时间:1996-08-06
上一篇:上海市劳动局、人民银行市分行关于本市建立企业工资预留户的通知
下一篇:上海市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1996年本市医院医药费用继续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