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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23号颁布时间:2005-05-13

       2005年5月13日 京政办发[2005]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委《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二阶段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是本市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 视,密切配合,坚持标本兼治,分阶段推进,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附件: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二阶段工作方案    2005年是缓解本市市区交通拥堵工作的第二阶段。为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 力度,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以2008年为时限倒排工期,加 强交通规划体系建设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和“微循环” 项目建设,着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市场监管能力,加快大容量等快速公交系统 建设,增加公共交通吸引力,加强交通管理,充分挖掘现有交通资源的潜力,进一步 提高交通系统承载能力。   二、交通规划和前期工作   (一)编制或完成《北京综合运输规划》、《北京市公共电汽车线网规划及近期 建设计划》、《北京市停车发展规划与综合对策》、《北京市公路网规划》、《北京 东部发展带交通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北京市道路运输规划》。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市路政局、 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规划院。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二)理顺东直门、西直门客运枢纽建设投资机制,尽快确定方案,加快实施; 修订和编制西客站南广场、一亩园、北太平庄、宋家庄、四惠等客运枢纽及周边路 网规划;制定快速路、主干路路网系统节点改造规划方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   配合单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管理局、市规划院、有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三)编制完成区管道路交通规划和本区2008年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拆 迁计划,推动“微循环”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城八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建委、北京交通发展研究 中心、市路政局。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四)修订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标准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 导和约束作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公 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规划院。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五)完成2005年建设计划项目和2008年前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建委、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路政局、市运输 局、市首发公司、市公联公司、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轨道交通建设公司、有关区 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完成2005年建设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 2005年12月底完成2008年前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六)实施全市交通出行调查。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 交通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政府、市公交集团、 市地铁运营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七)继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续建3项;高速公路续建3项,新 开工4项;城市快速路续建5项;城市主干道续建17项,新开工14项;城市次干 道续建15项,新开工30项;城市支路续建6项,新开工18项;一般公路续建9 项,新开工27项;交通枢纽续建6项,新开工1项;大容量快速公交续建1项,新 开工2项。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路政局、有关区县 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林业局、市基础 设施投资公司、市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市首发公司、市公联公司、市公交集团。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八)加快奥运场馆周边道路建设:续建4项,新开工20项。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路政局、有关区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公联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九)完成地铁1号和2号线安全隐患改造2005年工程计划和复八线竣工验 收。   责任单位: 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管委、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路政局、市 运输局、市消防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园林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十)继续实施疏堵工程:完成55处路口改造,完成210处路口的渠化、优 化,打通断头路和消除道路瓶颈13项,建设公交港湾15处,建设行人过街设施 20座,完成立交桥下空间整顿10处,清理占路线杆30根。   责任单位:市路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运输局、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林业局、北京电力公 司、市公交集团、各有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十一)完成四环路以内和四环路外中关村、亦庄、望京等重点地区的区域性交 通组织系统优化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各有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十二)进一步增加交通标志标线,年内完成56条规范街交通设施的设置,三 环路至五环路之间增设指路标志1880面;在四环路至五环路之间新增、完善非机 动车信号灯和行人信号灯60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路政局、市公联公司、市首发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十三)完成城市道路大中修60万平方米,实施城区便民路工程60万平方米, 完成城市桥梁改造34座,提高市区主要道路完好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路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十四)继续实施村村通油路工程,修建通村油路190公里,通达60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市路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十五)结合“城中村”整治,推进市区道路建设;加强市政管线与道路同步建 设计划的综合协调;逐步解决因无排水管线或排水不畅而造成的城市道路积水点。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水务局、市路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各有关区县政府、市 公联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十六)对6处铁路道口进行平交改立交,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北京铁路局、市路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 关区县政府、市公联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四、交通管理和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十七)淘汰更新3800辆老旧柴油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 集团、市祥龙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十八)优化公交线路30条,调整公交站位50个。   责任单位: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祥龙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十九)增加地铁运力,将八通线列车编组数由3辆改为4辆。   责任单位: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地铁运营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做好轨道交通站点与地面公交系统一体化衔接的规划设计,并逐步实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市公安局公 安交通管理局、市路政局、市地铁运营公司、市公交集团。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一)更新3万辆出租小轿车,全部达到欧Ⅲ排放标准,改善安全标准,加 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资委、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 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出租车协会。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二)加强占道作业审批管理,继续做好占道作业协调工作,对掘占道实施 全过程管理。   责任单位:市路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市政管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北京电力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广播 电视局、各有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三)发布并组织实施《北京市物流规划》,研究制定物流配送时间、通道 及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管理局。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四)全面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包括:六里桥综合客运枢纽信息系统、 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一期工程、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及信息采 集系统、南中轴大容量快速公交智能系统、高速公路联网监控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售 检票系统等。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运输局、 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市公交集团、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首发公 司、市祥龙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五)继续实施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科技工程建设,逐步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比 例,增加8块交通信息显示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科委。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六)制定差别化供给的停车产业政策,调整停车价格,修订公建项目停车 配建指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土 资源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地税局、市园林局、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关 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七)修订《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路政局。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   (二十八)制修订《轨道交通养护工程技术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规 范》、《汽车租赁业户技术经济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省际客 运站服务管理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安全评价标准》、《出租小轿车卫星 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标准》、《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数据格式标准》。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北京交通发展 研究中心、市地铁运营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五、交通执法和交通宣传   (二十九)重点维护“四站一场”、省际长途汽车站及周边地区客运市场运营秩 序,开展整治非法客运(包括人力三轮车、非法运营摩托车)的综合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 公安局公交总队。   配合单位:市运输局、有关区政府、站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三十)继续开展治理超载超限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工商 局、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水务局、市纠风办、市工业促进 局、北京卫戍区、有关区县政府、市首发公司、金隅集团。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三十一)按计划组织开展“迎奥运,共建首都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公共交通、出租车驾驶员素质培训,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创建文明行业。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公安局公安 交通管理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总队。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三十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村镇居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受教育率达到80%,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达到85%,社区居民达到90%, 驾驶员达到95%,大中小学生达到98%。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安委会、市教委、市运输局。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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