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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帐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 

新国税所字[1998]067号颁布时间:1998-07-01

     1998年7月1日 新国税所字[1998]067号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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