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不得对纳税人实行物质奖励的通知

新国税办[1999]236号颁布时间:1999-07-14

       1999年7月14日 新国税办[1999]236号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得对纳税人实行物质奖励的通知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