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国税办[1999]434号 颁布时间:1999-11-08
上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登记工作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