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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通知

新国税办[1999]269号颁布时间:1999-08-12

       1999年8月12日 新国税办[1999]269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 定)的通知》(国税函[1999]459号)转发给你们。对于白俄罗斯指定空运 企业以飞机经营国际运输在我国取得的收入、利润以及为白俄罗斯国民的常驻代表机 构人员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等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协定第十二条的 规定处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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