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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新国税函[2002]235号颁布时间:2002-05-10

     2002年5月10日 新国税函[2002]23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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