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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甘地税三[2003]134号颁布时间:2003-11-10

     2003年11月10日 甘地税三[2003]134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 [2003]1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什么问 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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