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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一[2002]29号颁布时间:2002-09-29

     2002年9月29日 甘地税一[2002]29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其营业税的减免程序应严 格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申请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甘地税[2001]42号) 执行。其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程序严格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企业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甘地税三[2002]27号)文件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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