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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一[2001]25号颁布时间:2001-08-02

     2001年8月2日 甘地税一[2001]25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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