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2003年8月份金税工程稻核系统运行情况及9月份金税工程数据采集情况的通报
甘国税函发[2003]244号颁布时间:2003-09-30
2003年9月30日 甘国税函发[2003]244号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2003年8月份稽核系统运行情况及9月份金税工程数据采集情况通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抄报税及存根联采集情况
8月份,全省抄报税企业为9676户,申报率为100%。共采集增值税专用
发票存根联信息119026条,其中:正常发票106742份,占总票数的
89.68%,金额1207238万元,税额200482万元;作废发票
12284份,占总票数的10.32%,金额107748万元,税额17995
万元。
9月份,全省抄报税企业为9802户,申报率为100%。共采集增值税专用
发票存根联信息116498条,其中:正常发票105211份,占总票数的
90.31%,金额13
95195万元,税额231669万元;作废发票11287份,占总票数的
9.69%,金额171696万元,税额27615万元。
(二)抵扣联采集情况
8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120683条,全部为认证相符发票,金额
1484515万元,税额245623万元。
9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115881条,其中:认证相符发票
115877份,金额1380194万元,税额228569万元,密文有误发票
4份,有问题发票占全部认证发票的0.003%。
(三)稽核比对情况
8月份,比对相符发票120573份,比对不符发票2份,属于作废发票43
份,属于失控发票26份。兰州市1户企业在使用DOS版报税系统报税时,由于软
盘损坏及技术故障,明细信息未能正确读入报税系统,导致5份开给外省的发票信息
未能正常采集。当月全省存根联采集率近似值为100%,并列全国第1名。
9月份,省市两级的清分比对工作已经结束。本地(含省市两级)比对相符发
71261份,属于作废发票17份。对于本地(含地市级和省级)稽核比对发现的
属于作废、失控发票,已提交协查系统查处。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金税工程各子系统保持了运行基本正常
的态势,各月存根联采集率均达到100%(7、8月份为近似值)。从近两个月稽
核系统运行情况来看,个别地、县金税工程工作所暴露出的思想上松懈、管理上存在
漏洞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一是对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管理不按规程操作。
有个别纳税人在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后,税务部门未能及时将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
录入稽核系统,而取得的发票在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进人稽核系统前已进入到稽核系
统中。二是错采档案信息。有个别区县在向稽核系统采集档案信息时,工作不够认真,
不够仔细,将纳税人识别号错误录入,导致发票比对时判断为漏采一般纳税人档案信
息。三是不严格遵守工作时限。有些月份存在个别地区拖延清分比对工作时间的情况。
四是因技术因素而导致的问题一直存在。近几个月,金税工程存根联数据采集方面出
现的问题基本上都与金税卡和IC卡的技术故障直接有关,因此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和
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技术保障应得到加强。
三、几点要求
(一)各地务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金税工程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
首先,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金税工程工作,绝不能因为金税工程在
这两年多来运行良好,就产生松劲情绪,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对于金税工程的每
一项工作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认真仔细,确保金税工程高质量运行。其次,必
须要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如“盯管”责任制、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信息的核对
制度、清分比对前的数据审核制度。此外,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探索积累好的工作方
法,争取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二)总结经验教训,发扬优良传统。我们应通过近两个月出现的一些问题,仔
细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继续
发挥好的传统。正确地对待工作中的得与失,做到不骄不躁,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扎
实可靠的工作基础投入到下一阶段的工作当中去。
(三)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数据采集工作。从金税工程两年来的运行
情况来看,加强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审核关是金税工程良好运行的重要保
证。这几个月数据采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管理上松懈,现有制度未能真
正落实到位。在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管理上,必须做到认定后及时录入稽核系统,保
持报税系统、认证系统、稽核系统档案信息录入时间上的一致,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
录入档案信息时要认真仔细,以免录错,对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严禁做删除处理。在
抄报税环节,除要继续落实好电子信息与纸质发票核对制度外,还应做好与报税系统
相关的信息核对(如报税系统电子信息条数与纸质发票份数的核对),这一点十分重
要。发现问题要及时追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遗漏任何一张发票,尤其是
在当月金税卡或IC卡发生过故障进行过维修或更换重新发行的企业,一定要重点盯
防,以免出现疏漏。对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出现的技术故障,主管税务机关及金税
工程岗位人员不得越俎代庖,自行处理,而要积极协调并配合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
搞好技术维护工作,妥善解决问题。在认证环节上,按照政策规定,对一般纳税人资
格认定前取得的进项发票一律不得予以认证和抵扣税款。作废发票处理上,各地要督
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
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
规定操作,对于已经认证的发票、跨月的发票都不得在开票系统进行作废处理,只能
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减。
(四)进一步加强上下级国税部门之间、同级国税机关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
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各级国税机关要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对工作中遇到的
问题,应详尽如实地记录,并及时主动地向上级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报告,以便及早
解决,也可让其他单位引以为戒。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