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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2002年2至3月份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和稽核比对情况的通报

甘国税发[2002]86号颁布时间:2002-04-04

     2002年4月4日 甘国税发[2002]86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2002年2、3月份全省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与稽核比对情况通报如下:   一、2月份基本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截止2月底,稽核系统共采集11,892条一般 纳税人档案信息,其中,未注销信息10,510条,按行业分类,非商业 4,027条,商业6,483条;注销信息1,382条。   (二)存根联。2月份,全省共采集1815户防伪税控企业开具的 38,59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其中正常发票35,192份,占 91.17%,开具金额797,580万元,税额132,697万元;作废发票 3,407份,占8.83%。   (三)抵扣联。2月份,全省共采集5,49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认证的 44,166份抵扣联信息。认证相符发票44,165份,占认证发票总量的 99.9977%,开具金额807,862万元、税额133,646万元,其中: 自动认证相符发票38,738份,占认证相符发票总数的87.71%;人工干预 认证相符发票5,427份,占认证相符发票总数的12.29%。通过认证发现存 在问题发票1份,占认证发票总数的0.0023%。   (四)稽核比对结果。所有进入稽核系统的发票以及上期滞留票参与了地市局、 省局、总局的稽核比对。比对相符发票43,899份,属于作废发票15份。存根 联采集率达到100%,并列全国第1名。   对于本地稽核比对出的7份属于作废发票(含地市级和省级),已提交协查系统 查处。   二、3月份基本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截止3月底,稽核系统共采集12,054条一般 纳税人档案信息,其中,未注销信息10,504条按行业分类,非商业4,000 条,商业6,254条;注销信息1,550条。   (二)存根联。3月份,全省共采集1812户防伪税控企业开具的 24,1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其中正常发票22,321份,占 92.56%,开具金额665,809万元,税额110,689万元;作废发票 1,794份,占7.44%。   (三)抵扣联。3月份,全省共采集4,19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认证的 29,229份抵扣联信息。认证相符发票29,227份,占认证发票总量的 99.9932%,开具金额629,289万元、税额104,682万元,其中: 自动认证相符发票41,281,占认证相符发票总数的87.70%;人工干预认 证相符发票3,596份,占认证相符发票总数的12.30%。通过认证发现存在 问题发票2份,占认证发票总数的0.0068%,均为认证不符发票。   (四)稽核比对结果。所有进入稽核系统的发票以及上期滞留票参与了地市局、 省局、总局的稽核比对。比对相符发票29,089份,属于失控发票1份,属于作 废发票6份,比对不符发票1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策1名。   对于本地稽核比对出的3份属于作废发票(含地市级和省级)已提交协查系统查 处。   以上是2002年2、3月份我省金税工程数据采集和稽核比对情况。两个月的 存根联采集率虽然均达到了100%,但在这两个月的金税工程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 问题:一是部分地县对金税工程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盲目地认为金税工程工作 已经做到尽善尽美,放松了对各项工作的要求;二是个别地县未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 作,随意修改数据;三是个别地县在提取上级数据后未在当月按规定做稽核比对的汇 总统计和报表打印工作,导致统计报表上反映的数据严重失实。这些问题虽未造成不 良后果,但已成为金税工程正常运行的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几点要求   1、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金税工程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绝对 不能有松劲情绪。今年我省防伪税控系统扩大推行的任务十分艰巨,确保全省金税工 程一如既往地顺利运行仍然有很大的难度和压力。当前,各级税务机关一方面要把每 一个环节的每一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以扎实的工作基础和可靠的工作质量确保 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另一方面要搞好新版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应用工作,确保每一 户新纳入防伪税控的企业从一开始就能完全步入正常运行轨道。   2、严把抄报税关,加强纸质发票信息与电子发票信息的核对工作。各区、县国 税部门都要将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的信息核对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建立起审核纪录或 台帐,完善抄报税以及审核环节之间传递手续,省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税收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   3、严格按照规程和时限进行各项操作。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 务总局规定的内容、时限和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跨月做汇总统计工作,不得随意、擅 自修改数据。   4、各地对金税工程运行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客观地上报,不得隐瞒实情。 对隐瞒不报或不实事求是报告的,要追究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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