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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1]10号颁布时间:2001-01-05

     2001年1月5日 陕国税发[2001]1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 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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