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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1]23号颁布时间:2001-01-09

     2001年1月9日 陕国税函[2001]23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0]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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