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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0]283号颁布时间:2000-12-12

     2000年12月12日 市地税发[2000]283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 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陕财税[2000]43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 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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