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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省电信实业公司所属企业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2]194号颁布时间:2002-08-27

     2002年8月27日 市国税函[2002]194号 市国税高新、莲湖、碑林、雁塔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省电信实业公司所属企业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 的通知》(陕国税函[2002]24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电信实业公司所属企业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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