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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将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欠缴“两金”余额转作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的通知

市财发[2002]388号颁布时间:2002-08-15

     2002年8月15日 市财发[2002]388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欠缴“两金” 余额转作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的通知》(陕财办综[2002]16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于9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财政局、市国家税 务局。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有企业 和集体企业欠缴“两金”余额转作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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