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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2]155号颁布时间:2002-05-10

     2002年5月10日 陕国税函[2002]15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26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年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掌握和控制有关此类企业开票限额和领票份数的规定。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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