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2]144号颁布时间:2002-04-25

     2002年4月25日 陕国税函[2002]144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 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23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 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