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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2]84号颁布时间:2002-03-14

     2002年3月14日 陕地税函[2002]84号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 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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