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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层转《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国税发[1999]222号颁布时间:1997-07-13

     1999年7月13日 市国税发[1999]222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市税校、市税务干部培训中心: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层转〈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国税发[1999]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和省、市局关于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安排要求,认真清理 整顿现有银行帐户,并于1999年7月25日将清理整顿情况报送市局计财处。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层转《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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